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调整223-235MHz频段无线数据传输系统频率使用规划的通知——中国通信工业协会
  站内搜索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调整223-235MHz频段无线数据传输系统频率使用规划的通知
日期:2022-10-12     作者: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

为进一步提高223-235MHz频段(以下简称230MHz频段)频率利用效率和效益,满足电力、燃气、人防、水务等行业无线数据传输和能源互联网应用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结合频率使用现状,现对230MHz频段无线数据传输系统频率使用规划进行调整。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223-226MHz229-233MHz频段(已分配的专用频率除外)的频率使用规划,将该频段用于采用时分双工(TDD)方式载波聚合、动态频谱共享技术的无线数据传输系统。上述系统所用无线电发射设备应符合附件所列技术要求,并向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取得型号核准证。

二、223-226MHz229-233MHz226-227/233-234MHz228.5-229MHz频段的频率使用许可由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实施,227-228/234-235MHz228-228.5MHz频段的频率使用许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实施。其中,226/233MHz229MHz频点用于窄带无线数据传输系统;227/234MHz228/235MHz228.5MHz频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实施许可。

三、自文件印发之日起,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不再受理223-226MHz229-233MHz频段内原窄带无线数据传输系统新的频率使用许可申请和1785-1805MHz频段的电力专网频率使用许可申请。

228-228.5MHz频段内原由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实施许可的窄带无线数据传输系统频率使用到期后需要延续的,应根据使用需求调整至228.5-229MHz频段;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实施许可的窄带无线数据传输系统频率使用到期后需要延续的,调整至227-228/234-235MHz228-228.5MHz频段内。上述频段确实不能满足需求的,需经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同意后,方可延长频率使用期限。

四、鼓励相关行业部门采用共网模式使用223-226MHz229-233MHz频段。建网单位应按照公平合理负担和节约资源的原则,为共网部门、单位提供可靠、高质量的业务和应用服务,并确保部署的无线电数据传输系统安全运行和高效应用。涉及经营电信业务的,相关企业应当依法办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系统投入运行后2年内,频段占用度应不低于70%

五、223-226MHz229-233MHz频段基地台(站)的设置、使用,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众移动通信基站设置、使用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工信部无〔2017330号)执行,由基地台(站)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实施许可;终端台(站)参照公众移动通信终端管理,无需办理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许可手续。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创新工作方法,积极采用信息化手段简化审批程序。

六、采用载波聚合技术的无线数据传输系统使用230MHz频段,不得对已分配的专用频率、已设置使用窄带无线数据传输系统台站和北京市密云区不老屯镇、贵州省黔南州射电天文台站等合法使用的频率、台站产生有害干扰。建网单位应在系统投入运行前做好与可能受到影响的专用频率和已设台站的干扰协调工作。

七、此前有关规定与本文件不符的,按本文件执行。其他窄带无线数据传输系统频率使用的管理事宜仍按《关于印发民用超短波遥测、遥控、数据传输业务频段规划的通知》(国无管〔19915号文)执行。

附件:230MHz频段采用载波聚合技术的无线数据传输系统发射设备主要技术要求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8831

相关新闻>>
· 关于公开征求80项行业标准和18项标准外文版报批意见的公示 2026-01-08
· 工信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人工智能+制造”专项行动实施意 2026-01-08
· 关于撤销《中国信息化年鉴》的编辑出版工作的通告 2025-12-30
· 关于加快推进国家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 2025-12-30
· 浙江8个项目入选2025年IPv6地址应用典型案例 2025-12-12
· 关于《智慧城市管理信息平台建设通用技术要求》团体标准 2025-12-11
· 第一批5G+医疗健康应用试点延期项目通过验收名单公示 2025-12-11
· 中国代表团完成国际电信联盟无线电通信部门第五研究组会议参 2025-12-05
· 国际电信联盟宣布:2027年世界无线电通信大会将在中国上 2025-12-03
· 盘兴高铁5G全线覆盖!桥隧之间,信号满格 2025-12-03
      版权声明:
1 网站注明“来源:中国通信工业协会”的所有作品,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国通信工业协会”。
2 凡本网站注明“来源:XXX”的作品,均转载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站提供的资料如与相关纸质文本不符,以纸质文本为准。
 
      最新文章
· 工信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人工智能+
· 关于公开征求80项行业标准和18项标
· 关于加快推进国家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创
· 关于撤销《中国信息化年鉴》的编辑出版
· 浙江8个项目入选2025年IPv6地址
· 第一批5G+医疗健康应用试点延期项目
· 关于《智慧城市管理信息平台建设通用技
· 中国代表团完成国际电信联盟无线电通信
· 盘兴高铁5G全线覆盖!桥隧之间,信号
· 国际电信联盟宣布:2027年世界无线
      随机阅读
· “中国通信工业协会法律服务中心”
· 尚冰出席第一次中韩信息通信合作部
· 肖亚庆会见南非通信和数字技术部部
· 湖南成立移动电子商务产业联盟
· 工业互联网迎来落地加速期
· 2014年通信工业三季度经济运行
· 《关于加强极端场景应急通信能力建
· 工信部关于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
· 苗圩会见突尼斯通信技术与数字经济
· 5G应用规模化发展推进会在宁波召开
政府机关,相关协会网站链接
相关媒体网站链接
会员单位网站链接
关于我们 | 帮助信息 | 合作项目 | 联系我们 | 版权说明 | 诚聘英才
版权所有: 中国通信工业协会 备案号:京公网安备 11010800739 京ICP备0508548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