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0年全国通信建设及共建共享专题工作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奚国华提出要完善共建共享六大体系建设。六大体系包括:
一是考核奖惩体系,包括考核指标设置及定量指标确定方法、奖惩办法、考核监督管理等,还要不断完善。
二是法规政策体系。去年以来,工业和信息化部和相关部委出台了一系列的配套政策措施,并积极推动将共建共享纳入正在制定的电信法。
三是标准规范体系,包括建设、技术和价格、结算等标准。目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已出台了共建共享工程技术总体暂行规定,并正在开展其他多项标准的制定。
四是统计评估体系,包括统计指标、指标解释、统计渠道和效益评估等。统计是考核以及制定各项政策措施的基础,要保证统计数据的质量,并根据管理需要不断完善。
五是组织制度体系。目前部委层面有全国共建共享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省区市层面有共建共享协调机构,大部分省通信管理局和电信企业也成立了领导小组与办公室,各级电信企业基本设置了专门机构和人员。
六是支撑保障体系,包括支撑的专业队伍、管理信息系统和相关产业等。目前,行业协会以及各设计、施工、研究等单位提供了很好的专业支撑。 |